费用说明
- 费用包含
【 住 宿 】宜兴度假型酒店或特色农庄文化园
【 门 票 】含行程中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 (标注自理除外)
【 用 餐 】占床者赠送1早2正餐(此餐为赠送,不用则不退)
【 交 通 】按实际人数提供往返空调旅游车
【 导 游 】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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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不包含
自理:1、窑湖小镇门市价60元 优惠价45元;(10人成团;前往);【60-70周岁之间30元;70周岁以上免费】
2、挖笋活动自愿自理20元/人;参加自理后赠送每人3斤春笋
1、行程中不含的餐请自理,可导游协助代订
2、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3、除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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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点
- 参考价格:¥0
- 详情介绍:自理:1、窑湖小镇门市价60元 :60周岁以下优惠价45元;60-70周岁之间30元;70周岁以上免大门票,满10位成人以上前往
2、挖笋活动自愿自理20元/人;参加自理后赠送每人3斤春笋
- 停留时间:0 分钟
预订须知
1、座位号仅供参考,实际以导游通知为准
2、单人房差:产生单男单女,房差补60元/人/1晚,只补不退
3、因本公司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故满30人开班
4、退款: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半票,免票无差价退还;
5、行程中涉及的行车时间以及游玩时间由于存在不确定因素故以实际情况而定;
6、乡镇环线车只提供单接服务;此散客线路如遇拼团途中经停无锡、或宜兴,返程江阴、宜兴、常州、靖江地区游客回程抵中心集合点统一安排班车:晚上7:00-9:00,故要求提前送回不在我社考虑范围,敬请游客谅解及配合,谢谢!!
7、退改规则: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4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50%;出发前3-1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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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规则
退改规则: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4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50%;出发前3-1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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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报名须知】
★宾馆住宿需登记身份证,请每位游客务必携带好★
1、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务必按照《出团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晚约20:00)联络游客告知相关事宜。
2、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请游客朋友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人的安全着想,为自己孩子购买座位,即安全又舒服。如遇游客私自携带儿童导致车辆超载,我社导游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权益及生命安全,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相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该游客自行承担。
3、除行程中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危及人身安全的额外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需有成人陪伴共同出游;老年人(70周岁以上)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游客必须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可享受景区优惠的游客,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由于大部分景区给予旅行社团队免票或团队票价低于景区半票价格,故部分景区持特殊证件是无差额可退的,如产生可退费的,退费部分具体遵照行程中的特别退差说明执行。
6、旅行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出团前旅行社将按照游客人数多少合理调整所用车辆类型(大小)。
7、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安排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须自行补足单房差(旅行社不能保证拼房成功)旅行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互换。
8、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6日至4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20%损失费;出发前3日至1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40%损失费;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损失费。
9、此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需满30人发班,如不满人数旅行社会在出发前48小时无损取消,退还游客报名费,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10、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另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11、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立即拨打出团通知书上方的应急电话,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原由拒绝上车,或进行拦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以上情况一旦发生,旅行社有权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视其自动离团处理,且不退还任何费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12、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拥堵、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或取消原定景点,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按成本退还旅游者。
13、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但不增加减少服务项目,如遇客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14、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参加漂流等涉水项目请提前寄存不防水贵重物品(手机、相机等),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的,旅行社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15、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的,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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